清明节假日第二天,我县共接待游客12.3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0.8856亿元。
县旅游服务中心领导带班到景区进行值守和巡查,督促旅游景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旅游市场运行平稳,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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