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城县七峰时代广场等五个
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
批 复
方城县丰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方城县七峰时代广场停车场、郑渝高铁方城站区室内停车场、江淮河停车场、庙岗停车场、锦源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为维护我县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正常管理秩序,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状况,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豫发改收费〔2016〕166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36号)等文件精神,鉴于方城县七峰时代广场等五个停车场资产移交后经营期未满一年,无法进行成本监审核定正式收费标准的现状,经方城县人民政府十六届政府第41次常委会通过,现就方城县七峰时代广场等五个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试行标准批复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办法和标准。
收费采取计时收费办法。收费标准为:免费时长为30分钟,小型车首小时2元,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1元,每车每日最高收费13元;中大型车首小时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每车每日最高收费18元。不足1小时均按1小时计算,夜间(21:00-7:00)依据白天收费标准,收费上限5元。
二、免费和减半收费政策。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以及殡葬车、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
(二)因紧急情况或举行重大活动时,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免费停车看管服务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四)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36号)文件规定,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减半收取。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你公司应在车辆停放场地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经营者名称、存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减免费事项、经营单位的服务监督电话及12315举报电话。
四、维护停车秩序。
你公司应当完善车辆停放设施,维护场内停放秩序,规范引导车辆有序安全进出和停放,防止车辆损坏丢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执行期限和相关要求。
本批复自2025年5月8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试行期满前三个月应主动申请并提交停车场相关运行数据等资料进行成本测算,我委据此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方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附 件:
方城县七峰时代广场等五个公共停车场
收费试行标准
车辆类型 | 免费时长 | 白天时段 (7:00-21:00) | 夜间时段 (21:00-次日7:00) | 每笔订单24小时内封顶金额 | 备注 |
小型车 | 30分钟(自入场30分钟内离场免费) | 首小时2元,每增加1小时增加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依据白天收费标准,夜间封顶5元 | 13 | 新能源汽车收费减半。 |
中大型车 | 首小时5元,每增加1小时增加1.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