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水、供电、供气经营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方城县水电气行业计量和价格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强化计量管理
保障计量准确。严格执行民用“三表”(水表、电表、燃气表)首次强制检定及到期轮换制度,定期开展计量器具自查,严禁通过技术手段等方式实施计量作弊。
维护用户权益。对用户提出的计量异议,应及时核查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拖延。
二、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依法依规收费。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应根据成本、服务内容和市场供需合理定价,不得随意加价或串通涨价。
杜绝捆绑收费。严禁在水电气费用中附加任何未经公示的额外费用,不得以水电气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费或强制搭售其他商品。
公开透明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在营业场所、官方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明确服务内容、计价方式和对应价格,不得在标价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规范服务流程。严格按照约定内容提供服务,禁止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行为,确保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
各经营单位需立即对照上述要求开展全面自查,主动整改不规范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经提醒仍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若发现水电气行业计量、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方城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