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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方城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来源:时间: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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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细则》出台的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南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细化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对建立、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出了全面、系统、具体规定。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得到有效落实,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细化责任,加强改进我县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的问题不足,避免部分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积极推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方城县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专门制定出台方城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十分重要、必要的。因此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出台了《方城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是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需要。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做好消防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近年来,我县消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基础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依然存在短板漏洞。一些行业部门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存在认识不深刻,消防管理责任不清,主动性不强,一些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快速发展也带来新的火灾隐患。为有效解决新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有必要通过制定《方城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予以明确,逐一界定细化地方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二、《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

    一是现实需要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火灾事故。加之,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消防安全责任规定不具体,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方城县人民政府出台《实施细则》,有利于解决这些制约消防安全的“顽症”问题,切实形成消防工作合力,提升全社会公共安全水平。

    二是出于惯例

国家每五年都会出台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对推动地方消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方城县人民政府有必要出台相关文件,为适应新时代消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支持。

    三是社会期望

在消防工作考核中,各乡镇(街道)政府和部门行业有关负责同志普遍反映,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的问题非常突出,建议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为各地区、各行业抓好消防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三、《实施细则》系统地、完整地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制

      提出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是《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二是《实施细则》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三是《实施细则》明确和细化了行业部门的管理责任。四是《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五是《实施细则》从严界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主体责任。六是《实施细则》从8个方面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明确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培训、建立消防档案、疏散演练等职责。

四、《实施细则》适用范围

方城县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五、《实施细则》的考核奖惩办法

一是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责任范围、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奖惩办法等内容。二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督导、考评、约谈、问责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六、《实施细则》明确乡镇履行的职责

一是全面负责本地消防工作,制定本地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每半年专题报告本地消防工作情况。二是完善“一委一队一中心”,实施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三是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实施动态管理,对火灾高风险场所和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四是将消防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在项目建设中同步开展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五是保障消防工作经费。六是加强宣传巡查力度,及时处置违规用火行为,提倡移风易俗,引导群众安全用火。七是建立专职消防队,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等制度。八是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九是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实施细则》明确了部门履行的职责  

一是建立健全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二是消防安全内容纳入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三是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经费、应急演练、工作。四是依法严格审批。五是结合本行业、本系统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六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八《实施细则》明确了政府部门的职责

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各项职责,明确了县公安局、发改委、应急局、检察院、法院、科工局、住建局统战部(民宗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等行业部门和县级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宣传、检查、治理、应急演练、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等工作,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九、《实施细则》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一是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建立村(居)民防火公约。二是开展防火安全检查。三是做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四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五是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六是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应急疏散逃生等预案,每年开展消防演练。七是推进微型消防站运行,配备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值守联动、管理训练等规章制度。八是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九是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信息进行登记造册进行精准帮扶。十是协调处理火灾善后事宜,开展灾后自救。十一是完成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十、《实施细则》明确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个体经营户及个人履行的职责

一是明确单位、场所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及全员“一懂三会”培训,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加强检查考核。二是加强消防设施、火灾等隐患排查整改,保障消防工作资金投入。三是在设置醒目标识,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四是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五是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装备配备和储备,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六是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一、《实施细则》明确了火灾高危单位履行的职责

一是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处理本单位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二是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三是配备消防装备器材,储备灭火救援药剂和物资,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四是配备应急逃生设施设备和疏散引导器材。五是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评估向社会公开。六是购买火灾责任保险。七是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二、《实施细则》明确相关企业履行的职责

 一是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二是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三是未设物业管理单位场所的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四是产权单位应当提供合法的建筑物,不得将场所出租给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产权单位与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在订立合同时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五是行业组织、协会加强行业、协会消防安全自律管理,引导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六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遵守行业标准及执业准则开展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服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七是建设工程单位遵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终身责任。

十三、《实施细则》对哪些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一是年度消防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二是对消防工作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力量建设等消防工作任务推进缓慢、落实不力。三是本区域、本部门、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严峻、问题突出。四是未按要求完成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五是一年内被约谈两次。六是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

十四、《实施细则》的起草过程

《实施细则》起草过程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讨论,并召开了相关部门的各类专题调研和座谈会,最后形成文件初稿,又先后向部门、行业协会征求了意见,通过多次修改,最后成稿。文件的出台,凝聚了县级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也反映了各个部门,社会各界的心声。

十五、注意事项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方城县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十六、关键词诠释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十七、解读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方城县消防救援局    咨询电话:0377-67256119。



解读关联: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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