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编号:FCZH-4113222025001 发布机构:方城县赵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1月16日
发布日期: 2025年2月7日 体裁:通知 文号:赵政〔2025〕3号 有效性:有效
关键词:赵河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索引号:暂无
赵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赵河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的通知
统一编号:FCZH-4113222025001
各行政村:
现将《赵河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赵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赵河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妥善安排好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方安防委〔2025〕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赵河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我镇受“24.7”特大洪涝灾害影响,导致全镇玉米、花生、黄豆大面积减产,大量房屋倒塌受损,交通、水利、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受灾严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全镇共48个村13024户39074人受灾,根据前期审查,确定今冬明春我镇因灾需救助人口共5502户16350人,受灾需救助群众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今冬明春救助任务十分繁重。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冬春救助的工作精神,坚持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把受灾群众合理需求作为冬春救助工作的落脚点,精准细致摸排、规范系统操作、严格审批程序、提升资金实效、强化使用监管,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工作程序,做到“程序规范、对象精准、措施及时”,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切实帮助群众度过难关,维护社会稳定。
三、救助范围
救助对象为2024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各村要依据“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重点关注因灾倒房重建户、农作物绝收户、家庭财产损失严重户以及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支出困难型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和儿童、残疾人等受灾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需求,针对性加强重点救助,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帮助他们度过临时生活困难。
四、救助原则
(一)兜底保障,确保生活
坚持“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目标,着重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困难,切实将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落实到位。
(二)统筹兼顾,分类救助
仔细评估受灾群众需救助的状况,区分不同类别,采取一般救助与重点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实施救助。
五、救助标准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实施救助,分类分档分户进行救助。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一般户,原则上救助标准100-130元/人。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原则上救助标准130-300元/人。极少数几种因素叠加的受灾极度困难群众等,原则上救助标准不超过300元/人且一户不超过2000元。
六、实施步骤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精准摸清救助底数。前期各村组织开展了冬春救助需求摸底排查,详细调查了解今年冬季和下年春季本行政区内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按照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登记造册。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工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同步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s://zhjz.mem.gov.cn)进行救助申报和审批,规范准确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精准掌握因灾需救助情况。
(二)分配救助金额(2025年1月13日前)。各村按照镇资金分配方案要求,要迅速组织召开会议。根据需救助家庭的受灾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在已确定的救助对象范围内,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分配救助金额,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后在村级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含救助对象姓名、家庭地址、需救助人口、救助金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村级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公示,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审定,县、乡、村逐级建立台账。同步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s://zhjz.mem.gov.cn)进行申报和审批。
`(三)及时发放资金,注重救助实效(2025年1月15日前)。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审核后,镇应急办及时整理冬春救助资金台账上交至县应急局,通过“一卡通“将资金打卡到户。
(四)做好工作档案,完善救助台账。要及时登记需(已)生活救助人员信息,完善四议两公开相关手续,规范已救助工作台账。及时核查本村内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情况,按要求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及时填报冬春生活需(已)救助情况与需(已)救助人员相关信息,对因死亡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未能进行救助的需救助人员要以书面形式向镇应急办说明具体原因,确保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冬春救助涉及受灾群众多,救助时间跨度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是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兜住社会民生底线的具体政策。 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冬春救助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工作要求,压紧压实责任,深入基层了解受灾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解决,把冬春救助工作做实做细,不断增强受灾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程序,精准救助。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工作程序,做到“程序规范、对象精准、措施及时”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做到分户施策,重点关注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
(三)强化监管,确保实效。冬春救助资金直接安排用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补助,是受灾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要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在资金分配使用中,不得优亲厚友,不得预留资金,不得违规用于工作补贴,不得以春节慰问金的形式发放,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