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5-00018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4月18日 |
标 题 | 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的通知 | 有 效 性 | |
发文字号 | 方建〔2024〕23号 | 发布时间 | 2025年02月19日 |
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的通知
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的通知
统一编号:FCZJ-4113222024004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的通知》(豫建〔2018〕18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建办市〔2020〕25号)等文件要求,不断深化住建系统行政审批信息化改革,按照“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模式,优化网上审批流程,完善审批办公平台功能,实现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在施工许可核准中的应用,决定在我县全面推行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化”、“不见面”审批,申请人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或南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二 、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加盖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电子签章。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打印发放的纸质施工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五)施工合同;
(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七)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需提供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八)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安全责任制、 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册、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及方案、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九)申请施工许可承诺书。
四 、申请人提供符合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五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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