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11322202300002(建筑)号〕由南阳市建发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取得,许可建筑为东方新城19号楼。由于南阳市建发房地产有限公司长期未开工建设,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期满自行失效。现经建设单位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同意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11322202300002(建筑)号〕,现给予公告。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系人或单位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公开发布)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