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方城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
方农工组〔2024〕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要求,围绕“村申请、乡审核、行业部门论证、县审定”自下而上的编报程序,经县委农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审定,现将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批复如下:
一、审定情况
经审定,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规模24个,资金规模19429.5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8个,资金规模6304万元;就业创业类项目3个,资金规模1740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1个,资金规模10991.5万元;项目管理费2个,资金规模394万元。(具体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单位接到本批复后,不得随意变更项目。
2.未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一律不得列入当年涉农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实施方案。
3.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实时跟踪项目进度,动态更新项目信息,使项目建设更具科学性,建设规模和投资更加合理。
4.各乡镇(街道)及县级有关单位要把资金使用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衔接,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精准用于脱贫对象,切实做到现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特此批复
附件:方城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统计表
中共方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