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方城县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和《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结合方城县实际情况,在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上,起草了《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8月15日—2024年9月27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相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并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雪
联系电话:18238137198(电话号码经本人同意公开)
电子邮箱:fcxjzw@163.com
地 址:方城县便民服务中心11楼
附件:1.《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进一步规范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