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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流程图
来源:
时间: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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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县局执法办案机构
服务电话:67233713
监督电话:
6722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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