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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2024年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
来源:时间: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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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政策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照《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近年来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完善新建学校招生范围;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子女教育享受优待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收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今年继续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各学校要依托招生服务平台开展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县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对照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针对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对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主要包括: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通过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签约、圈占生源或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杜绝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及乱收费等行为。

(三)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县教体局将提前通过方城县教育信息网、张贴公示公告等多种方式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学区划分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建立响应机制,设置招生热线,指导城区热点中小学校对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面向公众公开声明。各中心学校、城区各中小学校要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设置招生咨询处,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要建立完善的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理突发舆情。

(四)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效能的政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登记入学等工作,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材料,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信息。严禁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等情况。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县教体局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公安英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各乡校要建立健全保障措施,全面保障特殊群体顺利入学。主要包括:是否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及时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中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并组织开展联合劝返复学工作;是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及经商子女政策,精简入学证明材料,巩固并稳步提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经商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是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是否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是否安排送教上门;是否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是否健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是否全面落实公安英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的优待政策。

(六)加强学籍管理。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治理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初中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教体局将加强学籍管理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学籍管理员开展学籍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水平,全面掌握《全国学籍系统》和《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两套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依托学籍系统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高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及日常管理。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将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二、招生计划

2024年秋期计划招收小学人数12150人,初中人数18100人。

三、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按户籍和居住地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从严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严禁违规招生。

四、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4年六年级毕业学生。

五、城区各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一)小学

城区一小东至潘河,南至广安路,西至吴府大道--北生产街(西小口),北至龙泉路(原北环路)。

城区十小1.东至北生产街(西小口),南至释之路,西至长江路(西环路),北至龙泉路(北环路);2.东至潘河,南至龙泉路(北环路),西至长江路(西环路),北至杨集界。

龙城小学1.东至潘河,南至赭阳--广安界,西至吴府大道,北至广安路;2.东至张骞大道,南至广安界,西至潘河,北至广安路。

城区八小东至长江路(西环路),南至广安界,西至清河界,北至杨集界。

释之学校小学部东至吴府大道,南至广安界,西至长江路,北至释之路。

城区三小1.东至裕州路,南至凤瑞路,西至潘河,北至文化路;2.东至农机公司童装市场、家具城路,南至广安路,西至潘河,北至凤瑞路;3.东至电视路,南至文化路,西至潘河,北至杨集界。

城区五小1.东至人民路,南至凤瑞路,西至裕州路,北至文化路;2.东至人民路,南至文化路,西至电视路,北至杨集界(含龙泉新城、昝庄);3.东至惠民路(威海路),南至龙泉路(北环路),西至人民路,北至江淮大道;4.东至张骞大道,南至凤瑞路,西至人民路,北至龙泉路(北环路)。

县实验小学1.东至七峰大道,南至凤瑞路,西至张骞大道,北至张骞大道;2.东至七峰大道,南至张骞大道、龙泉路(原北环路),西至威海(惠民)路,北至江淮大道;3.东至东外环路,南至张骞大道,北至杨集界,西至七峰大道;4.东至在山路,南至凤瑞路东延,西至七峰大道,北至张骞大道。

张骞学校小学部:1.东至古庄店界,南至二郎庙界,西至七峰大道,北至凤瑞路东延;2.东至古庄店界,南至凤瑞路东延,西至在山路,北至张骞大道。

城区六小:1.东至七峰大道,南至豫01线,西至张骞大道-花亭路(含凯旋城凡尔赛、巴赛罗那小区、维也纳小区),北至凤瑞路;2.东至花亭路,南至广安路,西至张骞大道,北至花亭路与张骞大道交叉口;3.东至张骞大道、南至广安路(含宇信锦城、中意商贸城),西至农机公司童装市场、家具城路,北至凤瑞路。

城区七小1.东至七峰大道,南至二郎庙界,西至赭阳界,北至豫01线;2.东至花亭路,南至豫01线,西至张骞大道--赭阳界,北至广安路;3、丽阳尚城小区。

贾李庄小学:广安街道所属社区。

程庄小学:程庄、姬庄、营坊三个社区;

八里岔小学:齐庄、八里岔、张庄、大刘庄四个社区。

(二)初中

县一初中1、东至潘河,南至释之路,西至清河界,北至杨集界。2、东至潘河,南至广安路,西至吴府大道,北至释之路。

释之学校初中部:1.东至潘河,南至券桥界,西至清河界,北至广安路;2.广安街道所属社区。3、东至吴府大道,南至广安路,西至清河界,北至释之路。

县实验初中教育集团1.东至张骞大道,南至赭阳界,西至潘河,北至龙泉路;2.东至威海路,南至龙泉路,西至潘河,北至江淮大道。3.赭阳街道部分社区营坊、程庄、姬庄)。

县二初中1.东至七峰大道,南至01线-广安路东延,西至花亭路-张骞大道,北至张骞大 道;2.东至在山路,南至凤瑞路东延,西至七峰大道,北至张骞大道;3.东至东外环路(兴阳线),南至龙泉路-张骞大道,西至威海(惠民)路,北至杨集界;4.东至花亭路,南至广安路,西、北至张骞大道。

张骞学校初中部:1.东至古庄店界,南至二郎庙界、西至张骞大道-券桥界,北至01线-广安路;2.东、南至豫01线,北至凤瑞路东延、西至七峰大道;3.东至古庄店界,南至豫01线、西至在山路,北至张骞大道;4.赭阳街道部分社区(大刘庄、张庄、八里岔、齐庄)。

六、招生程序

1.第一批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对象为城区常住户口或有房产的非城区户口的学生。城区户口的凭全家户口簿,非城区户口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父母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六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到划定的学校报名。

2.第二批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对象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优抚对象的家庭子女。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凭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人社局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企业出具的用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六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随迁子女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到划定的学校报名。

学生报名时,均需提供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全家户口簿需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挂、空挂无效。

3.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要按照教体局审批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七、照顾对象入学

1.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

2.优抚对象子女招生办法。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根据相关政策和家长意愿办理入学。

八、招生纪律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变相“掐尖”选生源。

2.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与城区小学六年级质量监测数据库对接,只招收数据库内学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3.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4.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转接手续。

5.实行与生均公用经费拨发、学籍办理、质量考评挂钩制度。对违规招收的学生,学籍办理、公用经费拨发、教学成绩核算均回归至原户籍所在地学校。

九、招生结果

严格执行按户籍和居住地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从严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严禁违规招生2024年秋期,小学招生数11820人,初中招生数17940人。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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