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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公共租赁住房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来源:时间: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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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使用、管理工作,提高使用效率,规范居住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发办[2021]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6号)、《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宛政办[2022]28号)、《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宛政办[2016]62号)、《方城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方住保[2016]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现象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公开受理各类违规使用公租房的投诉举报。

一、投诉举报范围

1、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公租房的;

2、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个人资料等行为,套取、骗取公租房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4、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审核、续签公租房承租合同,违规居住的;

5、违规改变公租房使用性质、从事违法经营性活动的;

6、破坏所承租的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7、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公租房租金,多次催缴且拒不缴纳的;

8、在租赁期内通过购买等方式获得商品住房及其他住房的;

9、其他违规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县房产中心住房保障股0377-67233075

三、特别提醒

公租房的资格申请、项目登记、选房配租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在租赁合同签订后,除租金、押金、物业费等合同约定的费用,是不向申请人收取其他费用的。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县公租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对各类违规行为提供证据和线索,县房产中心将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保密,问题一经核实,将严厉查办,切实维护公租房惠民利民作用。

 

方城县房产中心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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