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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时间: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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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方城县张骞大道1-26号,电话:0377-65076801,邮编:473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主动及时公开各类应公开事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400条。内容主要涉及就业补贴、招工信息、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项目,重要信息确保在第一时间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信息发布实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按照信息来源实行分类分级审查审批积极选派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了解最新动态,学习先进单位经验,查找本单位短板弱项。

(四)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

开展网上政务公开自查,对照标准,逐项检查,及时发现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方面不足,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内容建设。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切实发挥浔阳网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 监督保障

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将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等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落实全程跟踪。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因违反政务公开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和严重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规范性、深化性、时效性、趣味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公民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不够,网上互动不足。

(二)解决和改进的办法

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要素保障。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做优政策解读。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增强政策的可读性,提升政策的知晓度,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增加本部门决策公开向公众征集意见的渠道,扩大政务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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