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估价机构、物业服务企业:
2022年11月1日至12月12日,我局开展了2022年度全县房地产四类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评价依据为《南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宛建〔2021〕86号)、《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宛建房〔2022〕17号)、《南阳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宛建行规〔2022〕3号)、《南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评价范围为全县39家资质有效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12家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2家房地产估价机构、31家物业服务企业;评价程序为企业自评,我局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实企业自评结果并计算企业不良信用行为扣分。并征求各股室、单位、意见后,形成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并公布。
本次综合评价结果已汇总完成,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相关企业或单位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应当书面向我局房地产相关部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由相关部门复核认定后,我局依法依规确认后进行变更。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正式公布2022年度全县房地产四类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房地产开发企业审批股: 陆相鹏
赵红梅
房地产物业办:马建涛
经纪机构、估价机构办:宋松超
附件:方城县2022年度房地产四类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附件方城县2022年度房地产四类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docx
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