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司法局关于公开征集《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7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7]72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现面向社会征集《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建议。
方城县司法局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汇总整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反馈。
一、征集时间
2024年2月20日至3月20日
二、征集要求
为确保有效线索得到及时核查,请广大群众提出意见时,补充完善证据线索、联系方式,我局将为提供者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三、征集方式
1、电子邮箱:fcsfj003@163.com
2、邮寄地址:方城县幸福路税务局后
3、联系电话:0377-67232942
方城县司法局
2024年2月20日
附件:
《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7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7〕72号)、《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城县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政〔2018〕25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第17号)等有关规定,方城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对全县2018年至2022年县政府、县政府办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三方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和全面清理。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一)《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方政〔2021〕3号)。
(二)《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支持轴承产业发展专项奖励政策暂行办法的通知》(方政办〔2023〕31号)。
上述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决定修改调整的规范性文件
《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方政〔2020〕27号)《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城县企业上市倍增计划的通知》方政〔2021〕16号《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方政办〔2022〕19号《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的通知》方政办〔2022〕29号《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城县工业企业星级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方政〔2022〕7号《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城县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方政〔2021〕15号。由文件起草部门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修改调整,并重新制发后,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见附件)
附件:方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修改调整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方城县人民政府决定修改调整的规范性
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主办单位 |
1 | 《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 意见》 | 方政〔2020〕27号 |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
2 | 《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城县企业上市倍增计划的通知》 | 方政〔2021〕16号 |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
3 |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方城县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奖励 办法(试行)的通知》 | 方政办〔2022〕19号 |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
4 |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的通知》 | 方政办〔2022〕29号 | 县教体局 |
5 | 《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城县工业企业星级动态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方政〔2022〕7号 | 县科工局 |
6 | 《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城县加快总部经济发展 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方政〔2021〕15号 | 县招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