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编号:FCZH-4113222024002 发布机构:方城县赵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8月19日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18日 体裁:通知 文号:赵政〔2024〕86号 有效性:有效
关键词: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索引号:暂无
赵河镇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
统一编号:FCZH-4113222024002
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县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有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识别新增监测对象
1、优化排查方式
(1)全面排查。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以家庭为单元,对所有村组、所有农户开展全面排查。在镇政府指导下,各行政村组织村组干部、村级网格员、驻村第一书记和包村干部等基层力量,采取入户排查、村级研判和线上问询等方式,使用防止返贫集中排查手机APP,线上核实村内所有农户家庭成员、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样表详见附件1)。对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还需核实牛羊养殖情况。在排查方式上,各村可在全面掌握农户日常情况的基础上,选择适合的方式开展排查,对重点群体要入户排查,对其他人员可结合实际通过村级研判、线上问询方式进行排查,进一步提高排查工作实效。
(2)重点核查。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启动监测对象识别程序,按照河南省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8100元为参考),综合考虑农户收入、合规自付支出、突出困难问题和自主应对能力等因素,各村对重点群体要逐户开展入户核查,填写《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核查表》(样表详见附件2),并签订农户授权承诺书,经民主评议和公示、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等程序,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为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重点群体包括以下十类:一是有自主申报意愿(含口头申请、电话申请、手机扫描“一码通”申请、委托申请)的农户;二是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的农户,特别是2023年度收入较低或收入降幅较大的脱贫人口;三是2024年以来家中有新增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获得大额临时救助人员的农户以及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政策但审批未通过的农户;四是2024年以来家中有大病重病患者或医疗自付支出较大的农户;五是2024年以来家中有新致残人员的农户,特别是有重度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六是在读子女较多且教育支出较大的农户;七是有饮水安全隐患的农户;八是农村新增危房且列入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九是因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波动和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特别是受活牛羊价格下行影响较大的脱贫养殖户;十是其他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隐患的农户。
2、明确识别要求
(1)加强工作统筹。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工作要与全体农户信息核实工作同步推进,原则上从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新增监测对象县级批准后10天内完成系统录入;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低保对象等,可不重复比对;制定帮扶措施计划与监测对象认定同步开展。
(2)突出重点区域。要重点关注去年以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新增监测对象明显偏少、2023年度国家、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任务重。
(3)做好灾情应对。排查期间正值防汛关键时期,要注重统筹做好应急救灾相关工作,用好全国信息系统灾情响应模块,及时掌握灾害对脱贫群众带来的风险隐患和造成的突出影响;用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绿色通道”,对因灾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先落实帮扶措施,后补充完善相关程序,切实增强帮扶时效。
3.采集录入信息
(1)新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含脱贫户中识别的突发严重困难户)信息采集。使用《新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含突发严重困难户)信息采集表》(样表详见附件3)采集录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返贫风险、收支情况和帮扶计划等。
(2)新识别边缘易致贫户(含一般农户中识别的突发严重困难户)信息采集。使用《新识别边缘易致贫户(含突发严重困难户)信息采集表》(样表详见附件4)采集录入家庭监测信息及生产生活条件、帮扶责任人结对信息等户年度基础信息。
(二)排查精准帮扶效能
1、及时落实新增监测对象帮扶措施
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明确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作为帮扶责任人。原则上县级审核批准后10天内,应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工作,防止出现只纳入不帮扶或帮扶不及时问题。村“两委”要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建立帮扶档案,镇及时将帮扶计划录入系统。
2、排查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推动稳定消除风险。重点排查是否对收入明显较低、“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出现问题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了帮扶措施,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突出问题,确保“动态清零”;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帮扶计划落地见效;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条件的监测户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并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落实兜底保障,并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要重点关注识别2年以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逐户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有针对性强化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切实提升精准帮扶效能。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
1、核查风险消除标注情况
(1)新标注风险消除
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不含短期内识别且帮扶效果尚未显现的监测对象、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逐户填写《监测对象风险稳定消除核查表》(样表详见附件5),核实其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以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收入稳定超过2024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经综合分析研判,监测对象识别时的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乡村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等程序,在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
(2)风险消除回头看
对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要坚持实事求是,强化稳定消除风险的工作要求,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对不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在此基础上,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有重点地对其风险消除情况进行“回头看”,逐户填写《监测对象风险稳定消除核查表》,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识别时的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要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纳入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2、采集录入信息
(1)新标注“风险消除”信息采集。使用《监测对象消除风险信息采集表》(样表详见附件6),对需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采集录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情况、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信息。
(2)监测对象风险再标注信息采集。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且重新识别认定的监测对象,使用《监测对象风险再标注信息采集表》(样表内容与附件3相同),采集录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新的返贫致贫风险、收支情况和帮扶计划等。
(四)排查重大风险隐患
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排查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建筑业等重点行业用工需求或工资水平明显下降、区域性务工就业不稳、季节性缺水等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来的风险隐患。
要特别关注今年以来活牛羊价格下行对当地脱贫养殖户的影响,对脱贫养殖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活牛羊价格持续低迷对脱贫养殖户可能带来的返贫致贫风险隐患,核实《活牛羊(不含牦牛)市场价格情况表》(样表随后下发)《特色牛羊肉产业活体价格情况表》(样表随后下发)。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养殖户要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建立工作台账,“一户一策”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返贫致贫风险。
(五)排查整改考核发现问题
结合集中排查工作,对照2023年度国家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涉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排查整改。各村要聚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涉及的责任落实不到位、识别纳入不及时、帮扶针对性不强、风险消除不规范、信息推送不及时、政策宣传不到位等六个方面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对照排查,明确务实管用整改措施,及时有效解决到位,推动全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提质增效。
(六)排查数据质量问题
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和线上信息录入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数据质量,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数据长期没有变化等异常现象和问题相对集中的村,加强数据分析和实地核验,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
(七)全面开展防止返贫政策宣传
结合集中排查工作,统筹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宣传,把集中排查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抓手,变成解读宣传政策的载体。按照“不少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原则,结合进村入户全面排查,动员村组干部、村级网格员、驻村第一书记、包村干部等基层力量,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村部广场,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宣传。继续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两个全覆盖”工作(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对所有农户全覆盖、帮扶政策“明白纸”对所有监测对象全覆盖),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及时更新“防贫申报”二维码和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及时梳理更新各类帮扶政策。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解读,持续提高政策知晓度。
二、进度安排
(一)逐级部署培训(8月20日前完成)。完成镇级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8月20日前,各村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对排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实现政策业务培训全覆盖。
(二)线下实地排查(9月15日前完成)。8月21日起,各村要统筹村组干部、村级网格员、驻村第一书记、包村干部等基层力量,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所有农户逐户核实并上传基础信息;对重点人群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纳入监测对象;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效能进行排查;对风险消除监测对象核查风险消除稳定性;对重大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对照考核评估发现的涉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改;对数据质量问题进行排查和实地核验;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两个全覆盖”工作。9月15日前,完成监测对象新识别、风险消除新标注等各项程序;完成监测对象精准帮扶效能排查和风险消除稳定性核查工作;完成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和帮扶政策明白纸“两个全覆盖”工作。
(三)线上信息录入(9月20日前完成)。9月20日前,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完成新识别监测对象信息录入、新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已实施开发式帮扶”标注、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标注、问题信息修正等工作;在防止返贫集中排查手机APP端,完成所有所有农户基础信息核实上传工作。针对集中排查产生的变量信息,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数据审核分析(9月25日前完成)。9月21日至9月25日,对基础数据进行审核。通过防止返贫集中排查手机APP上传的农户基础信息核实数据,仅作为构建覆盖全体农户防止返贫致贫促乡村振兴大数据系统的数据底座使用,不作为各级督查、考核、巡视、审计的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长久、永久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政治要求,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压实乡级直接责任、村级一线责任,坚决防止挂空挡、留死角,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各村做好相关业务培训,精心组织部署集中排查。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有序推进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工作。
(二)加强统筹安排。要将集中排查工作与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涉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的问题核查整改、暴雨洪涝自然灾害等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排查、活牛羊价格下行对当地脱贫养殖户的影响和应对等工作统筹部署,与监测帮扶日常工作一体推进,避免重复进村入户,防止多头排查、层层排查、反复排查,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三)加强督促指导。上级将进行日常工作督促指导,把对象识别、精准帮扶和风险消除等方面异常数据集中、工作问题突出和急于翻篇转段的村,开展明察暗访。
(四)防范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期间,务必注意安全,如遇重大灾害导致集中排查工作不能如期完成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提前报备。要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规范管理敏感数据信息,防范失密泄密风险。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得在任何场合对集中排查工作发表不符合政策导向的言论,及时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附件:
1.集中排查农户信息核实表
2.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核查表
3.新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含突发严重困难户)信息采集表
4.新识别边缘易致贫户(含突发严重困难户)信息采集表
5.监测对象风险稳定消除核查表
6.监测对象消除风险信息采集表
赵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附件 1
集中排查农户信息核实表
排查方式(单选): □线上通讯 □村级研判 □入户排查
若选择线上通讯,填写联系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姓名及其电话;
若选择村级研判,填写研判日期(年月日)、研判人员姓名1、研判人员姓名 2、研判人员姓名3;
若选择入户排查,生成农户GPS定位数据,否则无法提交。
数据提取时间—系统预置 | |||||||
基础信息 | |||||||
户类型:□脱贫户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已消除风险) □一般农户 —系统预置 (不可修改) | |||||||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劳动力 | 增减备注 | |||
脱贫户、监测对象牛羊养殖情况 | |||||||
注:如果待排查户为脱贫户、监测对象,则填写牛羊养殖情况(据实填写,若无可空) | |||||||
1.肉牛(不含牦牛,含小牛犊):存栏数量 (头) 年度出栏数量(去年10月1日至当前) (头) 2.羊:存栏数量 (只) 年度出栏数量(去年10月1日至当前) (只) 3.2023年度户生产经营性收入中牛羊(不含牦牛)售卖净收入为 元 | |||||||
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倒推连续12个月的家庭纯收入) | |||||||
1. 家庭人均纯收入 (1)经初步研判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8100元,则按如下收入区间分段勾选: | |||||||
□8100元—1万元(含) □1.2万元—1.6万元(含) □2万元—3万元(含) | □1万元—1.2万元(含) □1.6万元—2万元(含) □>3万元 | ||||||
(2)经初步研判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或等于8100元,则填写家庭整户收入支出信息如下 : | |||||||
A. 生产经营性收入 B. 工资性收入 C. 转移性收入 D. 财产性收入 E. 生产经营性支出 2. 是否存在合规自付支出 3. 是否存在理赔收入 |
□是 □是 |
□否 □否 | |||||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情况 | |||||||
是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是否有家庭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是否住房出现安全问题 是否饮水出现安全问题 |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 ||||||
综合上述情况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 | |||||||
□否 □是(□因病/□因学/□因安全住房/□因安全饮水/□因残/□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 □因价格下降/□其他) /□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力/□其他) |
农户和家庭成员增减原因备注选项附录
一、整户增减
由于农户预置数据来源于乡村建设、土地承包和村集体资产相关业务,数据采集时间不一,为准确反映数据变化情况,各省系统应具有整户新增和删除功能,并备注整户新增、删除原因,届时新增删除标记需要提交国家。
(一)整户删除
系统整户删除应该为标记删除而不是物理删除(前台可以显示删除)。整户删除原因备注有(可增加):1.整户户籍迁出
(不含易地扶贫搬迁)、2.易地扶贫搬迁迁出本村、3.查无此户(变更时间默认当前)、4.合户、5.整户销户(死亡、收监等)、
6.其它(输入具体原因)。
(二)整户新增(以2019年为结点)
系统新增户可以由待选池中选取,也可以完全新建户。整户增加原因:1.易地扶贫搬迁迁入、2.整户迁入(不含易地扶贫搬迁)、3.分户、4.预置遗漏、5.其他(输入具体原因)。
二、家庭成员增减
为有效获取家庭成员变化情况,系统应有家庭成员增减功能,并备注原因届时新增删除标记需要提交国家。
(一)家庭成员减少
家庭成员减少应该为标记减少而不是物理删除(前台可以显
示删除),家庭成员减少原因备注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系统家庭
成员自然增减原因基本相同,仅增加系统预置错误选项。减少原因包括:1.死亡、2.婚出、3.出国定居、4.判刑收监、5.户
籍迁出、6.失联、7.非本户家庭成员(系统预置错误)。
(二)家庭成员新增
系统新增家庭成员可以由待选池中选取,也可以完全新增。
新增原因。具体包括:1.新生儿、2.婚入、3.户籍迁入、4.刑满释放、5.收养、6.失联人口回归、7.系统预置遗漏成员(系统预置错误)。
附件2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核查表
南阳 市 方城 县 赵河 镇 村 组 |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劳动力人数 | 务工人数 | ||||
在校生人数 | 残疾人数 | 重大疾病人数 | 慢性病人数 | ||||
户类别 | □脱贫户 □一般农户 □已标注“风险消除”户 | ||||||
三保障和 饮水安全情况 | 是否住房出现安全问题 | □是 □否 | |||||
是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 □是 □否 | ||||||
是否有家庭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是 □否 | ||||||
是否饮水出现安全问题 | □是 □否 | ||||||
收入情况 (单位:元) | 务工收入 | ||||||
生产经营性收入 | |||||||
财产性收入 | |||||||
转移性收入 | |||||||
生产经营性支出 | |||||||
家庭年纯收入 | |||||||
年人均纯收入 | |||||||
家庭理赔收入 | |||||||
合规自付支出(教育、医疗等合规自付的费用) | |||||||
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均收入参考范围 | |||||||
是否存在慎重纳入 监测对象的情形 (如有请打“√”) | 购买商品房等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存在不动产登记(不含因灾重建、拆迁建房) | ||||||
家庭成员拥有小轿车、载客机动船舶、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 | |||||||
家庭成员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且有年审记录的,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
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不含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 | |||||||
举家外出1年以上,不在当地居住、生产和生活的农户;为享受监测对象帮扶支持,故意分户、并户、空挂户的 | |||||||
子女完全有赡养能力的老人户 | |||||||
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不含孤儿) | |||||||
隐瞒家庭资产财产、存在虚报家庭开支、自费出国、高消费等情况的 | |||||||
因保健、美容等非必要医疗开支,入读贵族学校开支巨大,导致家庭困难的 | |||||||
具有劳动能力但不积极参与劳动,导致生活困难的 | |||||||
其他明显不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情形 | |||||||
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 | □是 □否。如选是,请注明风险类型 。 | ||||||
初步排查意见 | □建议纳入监测对象 □建议不纳入监测对象 | ||||||
农户签字: 核查人签字: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 |||||||
备注:收入周期按照排查月份上一个月向前倒推一年来计算。 |
附件3
新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含突发严重困难户)信息采集表
一 、基本信息 | |||||||||||||||||||
家庭住址 : 省 (区 、市) 市 县 (市 、 区) 乡 (镇 、街道) 村 (社区) 自然村 (村民小组) 联系电话 : | |||||||||||||||||||
居住在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 (800人以上) : □是 □否 | |||||||||||||||||||
安置区地址 : 省 (区 、市) 市 县 (市 、 区) 乡 (镇 、街道) 村 (社区) (小区) | |||||||||||||||||||
监测对象类别 :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户 (身份证比对生成) : □是 □否 | |||||||||||||||||||
二 、户主信息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居民 身份证 (残疾 人证) 号码 |
与 户主 关系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文化 程度 |
在 校生 状况 |
健康 状况 |
劳动 技能 |
务工 区域 |
务工 时长 | 是否参加 城乡居民 (职工) 基本医疗 保险 | 是否 参加 大病 保险 | 是否参加 城乡居民 (职工) 基本养老 保险 |
是否享受 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 保障 | 是否 特困 供养 人员 | 是否易地 扶贫搬迁 (同步搬迁) 人口 (系统 比对) | |
1 | — | 户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 | |||||||||||||||||||
是否住房出现 安全问题 | □是 □否 |
是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 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 □是 □否 |
是否饮水出现 安全问题 | □是 □否 | 是否有家庭成员 未参加城乡居民 (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A17指标生成) | □是 □否 |
| |||||||||||||||
风险类型 : □因病 □因学 □因安全住房 □因安全饮水 □因残 □因 自然灾害 □因意外事故 □因产业项目失败 (□因价格下降/□其他) □因务工就业不稳 □缺劳动力 □其他 (文字备注) | |||||||||||||||
因 自然灾害 : □洪涝灾害 □地质灾害 □旱灾 □生物灾害 (虫灾) □气象灾害 □地震灾害 □因疫情 □其他 (森林草原火灾 、 海洋灾害等) | |||||||||||||||
五 、收支情况 | |||||||||||||||
工资性 收入 (元) | 生产经营性 收入 (元) | 财产性 收入 (元) | 转移性 收入 (元) | 生产经营性 支出 (元) | 家庭纯收入 (系统生成) (元) | 家庭 人均纯收入 (系统生成) (元) | |||||||||
家庭 理赔收入 (元) | 合规 自付支出 (元) | 纳入监测对象的 收入参考范围 (系统生成) (元) | 纳入监测对象的 人均收入参考范围 (系统生成) (元) | ||||||||||||
六 、帮扶计划 | |||||||||||||||
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情况 | □已实施 □尚未实施 | ||||||||||||||
增收类 |
产业帮扶 | □种植业 □林果业 □养殖业 □加工业 □乡村旅游 □消费帮扶 □其他 (如光伏收益 补贴等) | |||||||||||||
就业帮扶 | □技能培训 □劳务输出 □外出务工补贴 □以工代赈 □经营主体就业 □其他 | ||||||||||||||
金融帮扶 | □小额信贷 □其他 | ||||||||||||||
公益岗位帮扶 | □护林员 □护草员 □保洁员 □其他 |
三保障 和饮水 安全类 | 住房安全保障 | □危房改造 □其他 |
饮水安全保障 | □饮水安全保障 | |
健康帮扶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 □其他 (如家庭医生签 约 、先诊疗后付费等) | |
义务教育保障 | □劝返 □送教上门 □寄宿生生活补助 □其他 | |
教育帮扶 | □雨露计划 □助学贷款 □助学金 □其他 | |
兜底 保障类 | 综合保障 | □低保 □特困供养 □临时救助 □残疾人补贴 □防贫保险 □其他 |
其他类 | 社会帮扶 | □社会捐助 □其他 |
搬迁 | □搬迁 | |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 |
基础设施建设 | □基础设施建设 |
填表人 (签字) : 审核人 (签字) :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附件 4
新识别边缘易致贫户 (含突发严重困难户) 信息采集表
一 、基本信息 | ||||||||||||||||||||||
家庭住址 : 省 (区 、市) 市 县 (市 、 区) 乡 (镇 、街道) 村 (社区) 自然村 (村民小组) 联系电话 : | ||||||||||||||||||||||
居住在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 (800人以上) : □是 □否 | ||||||||||||||||||||||
安置区地址 : 省 (区 、市) 市 县 (市 、 区) 乡 (镇 、街道) 村 (社区) (小区) | ||||||||||||||||||||||
监测对象类别 :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户 (身份证比对生成) : □是 □否 | ||||||||||||||||||||||
二 、户主信息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居民 身份证 (残疾 人证) 号码 |
与 户主 关系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文化 程度 |
在 校生 状况 |
健康 状况 |
劳动 技能 |
务工 区域 |
务工 时长 | 是否 参加 城乡 居民 (职工) 基本 医疗 保险 |
是否 参加 大病 保险 | 是否 参加 城乡 居民 (职工) 基本 养老 保险 |
是否 享受 城乡 居民 最低 生活 保障 |
是否 特困 供养 人员 |
是否 易地 扶贫 搬迁 (同步 搬迁) 人 口 |
是否 参加 商业 补充 医疗 保险 |
是否 接受 大病 医疗 救助 |
公益 岗位 |
聘用 月数 |
1 | 户主 |
2 | ||||||||||||||||||||||||||||||||||||
三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 | ||||||||||||||||||||||||||||||||||||
是否住房出现 安全问题 |
□是 □否 |
是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 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
□是 □否 |
是否饮水出现 安全问题 |
□是 □否 | 是否有家庭成员 未参加城乡居民 (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
□是 □否 | |||||||||||||||||||||||||||||
四 、风险类型 | ||||||||||||||||||||||||||||||||||||
风险类型 : □因病 □因学 □因安全住房 □因安全饮水 □因残 □因 自然灾害 □因意外事故 □因产业项目失败 (□因价格下降/□其他) □因务工就业不稳 □缺劳动力 □其他 (文字备注) | ||||||||||||||||||||||||||||||||||||
因 自然灾害 : □洪涝灾害 □地质灾害 □旱灾 □生物灾害 (虫灾) □气象灾害 □地震灾害 □因疫情 □其他 (森林草原火灾 、 海洋灾害等) | ||||||||||||||||||||||||||||||||||||
五 、收支情况 | ||||||||||||||||||||||||||||||||||||
工资性 收入 (元) | 生产经营性 收入 (元) | 财产性 收入 (元) | 转移性 收入 (元) | 生产经营性 支出 (元) | 家庭纯收入 (系统生成) (元) | 家庭 人均纯收入 (系统生成) (元) | ||||||||||||||||||||||||||||||
家庭 理赔收入 (元) | 合规 自付支出 (元) | 纳入监测对象的 收入参考范围 (系统生成) (元) | 纳入监测对象的 人均收入参考范围 (系统生成) (元) | |||||||||||||||||||||||||||||||||
六 、帮扶计划 | ||||||||||||||||||||||||||||||||||||
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情况 | □已实施 □尚未实施 |
增收类 | 产业帮扶 | □种植业 □林果业 □养殖业 □加工业 □乡村旅游 □消费帮扶 □其他 (如光伏收益补 贴等) |
就业帮扶 | □技能培训 □劳务输出 □外出务工补贴 □以工代赈 □经营主体就业 □其他 | |
金融帮扶 | □小额信贷 □其他 | |
公益岗位帮扶 | □护林员 □护草员 □保洁员 □其他 | |
三保障 和饮水 安全类 | 住房安全保障 | □危房改造 □其他 |
饮水安全保障 | □饮水安全保障 | |
健康帮扶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 □其他 (如家庭医生签 约 、先诊疗后付费等) | |
义务教育保障 | □劝返 □送教上门 □寄宿生生活补助 □其他 | |
教育帮扶 | □雨露计划 □助学贷款 □助学金 □其他 | |
兜底 保障类 | 综合保障 | □低保 □特困供养 □临时救助 □残疾人补贴 □防贫保险 □其他 |
其他类 | 社会帮扶 | □社会捐助 □其他 |
搬迁 | □搬迁 | |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 |
基础设施建设 | □基础设施建设 | |
七 、大专或本科应届毕业生未就业情况 | ||
序号 | 姓 名 | 大专或本科应届毕业生未就业意愿 |
1 | □暂无就业意愿 □有就业意愿 | ||||||||||||
2 | □暂无就业意愿 □有就业意愿 | ||||||||||||
八 、生产生活条件 | |||||||||||||
耕地面积 (亩) | 牧草地面积 (亩) | 水面面积 (亩) | |||||||||||
林地面积 (亩) | 退耕还林 (草) 面积 (亩) | 林果面积 (亩) | |||||||||||
入户路类型 | □泥土路 □砂石路 □硬化路 | 与村主干路距离 (公里) | 是否加入农民 专业合作组织 | □是 □否 | |||||||||
危房等级 |
住房面积 (平方米) | 主要燃料类型 | □柴草 □煤炭 □其他 | □干畜粪 □清洁能源 | |||||||||
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 □是 □否 | 是否有创业致富 带头人带动 | □是 □否 | 是否通广播电视 | □是 □否 | ||||||||
到户产业帮扶类型 | □种植业 □养殖业 □加工业 □乡村文旅 □小商贸 | ||||||||||||
九 、帮扶责任人 |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帮扶 (选派) 单位名称 | 帮扶开始时间 | 帮扶结束时间 | 联系电话 | ||||||
填表人 (签字) : 审核人 (签字) :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附件 5
监测对象风险稳定消除核查表
户基本 信息 | 户主姓名 | 返贫致贫 风险 | 监测对 象类别 | ||||
家庭人口数 | 劳动力 人数 | 联系 电话 | |||||
2024年度监测对象识别认定收入监测范围(元) | 8100 | ||||||
收入核查 情况 | 工资性收入 | ||||||
生产经营性收入 | |||||||
财产性收入 | |||||||
转移性收入 | |||||||
生产经营性支出 | |||||||
家庭年纯收入 | |||||||
年人均纯收入 | |||||||
三保障及 饮水安全 情况 | 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 | 是□ 否□ | |||||
义务教育是否有保障 | 是□ 否□ | ||||||
基本医疗是否有保障 | 是□ 否□ | ||||||
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 | 是□ 否□ | ||||||
识别纳入以来享受的帮扶措施及成效 | |||||||
风险是否 已稳定消除 | □是 □否 | ||||||
核查人 签字 | 帮扶责任人 签字 | 监测对象签字(手印) |
附件6
监测对象消除风险信息采集表
填表日期:
一、基本信息 | |||||||||||||||||||||
家庭住址: 省(区、市)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自然村(村民小组) 联系电话: | |||||||||||||||||||||
居住在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800人以上):□是 □否 | |||||||||||||||||||||
安置区地址: 省(区、市)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小区) | |||||||||||||||||||||
监测对象类别:□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户(身份证比对生成): □是 □否 | |||||||||||||||||||||
二、户主信息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 与户主关系 | 民族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在校生状况 |
健康状况 | 劳动技能 | 务工区域 | 务工时长 |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是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是否特困供养人员 | 是否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人口 | |||
1 | — | 户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 | |||||||||||||||||||||
是否住房出现安全问题 | □是 □否 | 是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 □是 □否 | 是否饮水出现安全问题 | □是 □否 | 是否有家庭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A17指标生成) | □是 □否 | ||||||||||||||
四、收支情况 | |||||||||||||||||||||
工资性收入(元) |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财产性收入(元) | 转移性收入(元) |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家庭纯收入(系统生成)(元) | 家庭人均纯收入(系统生成)(元) | |||||||||||||||
家庭理赔收入(元) | 合规自付支出(元) | 纳入监测对象的收入参考范围(系统生成)(元) | 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均收入参考范围(系统生成)(元) | ||||||||||||||||||
五、帮扶措施 | |||||||||||||||||||||
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情况 | □已实施 □尚未实施 | ||||||||||||||||||||
增收类 | 产业帮扶 | □种植业 □林果业 □养殖业 □加工业 □乡村旅游 □消费帮扶 □其他(如光伏收益补贴) | |||||||||||||||||||
就业帮扶 | □技能培训 □劳务输出 □外出务工补贴 □以工代赈 □经营主体就业 □其他 | ||||||||||||||||||||
金融帮扶 | □小额信贷 □其他 | ||||||||||||||||||||
公益岗位帮扶 | □护林员 □护草员 □保洁员 □其他 | ||||||||||||||||||||
三保障 和饮水 安全类 | 住房安全保障 | □危房改造 □其他 | |||||||||||||||||||
饮水安全保障 | □饮水安全保障 | ||||||||||||||||||||
健康帮扶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 □其他(如家庭医生签约、先诊疗后付费) | ||||||||||||||||||||
义务教育保障 | □劝返 □送教上门 □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其他 | ||||||||||||||||||||
教育帮扶 | □雨露计划 □助学贷款 □助学金 □其他 | ||||||||||||||||||||
兜底 保障类 | 综合保障 | □低保 □特困供养 □临时救助 ☑残疾人补贴 □防贫保险 □其他 | |||||||||||||||||||
其他类 | 社会帮扶 | □社会捐助 □其他 | |||||||||||||||||||
搬迁 | □ 搬迁 | ||||||||||||||||||||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 ||||||||||||||||||||
基础设施建设 | □基础设施建设 | ||||||||||||||||||||
六、风险消除 | |||||||||||||||||||||
风险消除方式 | □帮扶消除 □自然消除 | ||||||||||||||||||||
风险消除时间 | |||||||||||||||||||||
监测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本人(户主或家庭成员)承诺:本人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知晓家庭信息采集有关政策和程序,承诺所提供的家庭情况及相关信息客观真实。 户主姓名(家庭成员): 采集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