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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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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的主体责任,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健全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 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各预算单位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不少于 30 个自然日依法依规公开采购意向。

二、自 2024 1 1 日起,我县政府采购项目全面落实“先明确资金来源、后公开采购意向”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在政府采 购意向公开前填写方城县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报财政局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未经审批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县财政一律不予认可。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对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请各预算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附:方城县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

—2—


附件

方城县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项目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单价

数量

预算金额

1





2





3





4





5





合计





资金来源

资金批文


财政拨款


自有资金


其他资金


单位意见

采购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月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月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股室审核意见:

分管局长签字:

盖章月

县财政局意见:

局长签字:

盖章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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