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学生的法治安全意识、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营造良好的法治安全宣传氛围。方城县公安民警走进方城县第一高级中学、方城县第六小学,开展法治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一、扎实推进安全宣传。 突出法制宣传活动重点,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通过““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活动,发挥部门联动最大效应,零距离宣讲法制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2023年以来,全县交警部门进企业40余次,进学校20余次,进社区33次,进农村43次,进机关23次。
二、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活动。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二十周年”、“安全上学、安全回家”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等主题活动,充分运用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期刊、网络、手机短信、移动传媒等,大力宣扬文明交通“德、礼、法”理念,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在辖区主要路口、人员密集区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发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2023年以来,印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7万余份,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180余幅,展出交通安全宣传展板60余幅。
三、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联合县文明办、团县委在国际志愿者日、学雷锋日、“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等节日期间多次组织志愿者开展了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协助民警执勤执法、服务游客。目前,我县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已达1100多人,管理体系也在进一步完善当中。
四、加强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提升全民交通文明素质。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从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开始,增强全面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继续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即设立一个宣传阵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课、观看一次警示片、参与一次劝导服务、参加一次职业道德宣誓仪式)活动,使驾校成为传播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理念的主阵地;强化对满分驾驶人及违法记分记录的大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再教育;督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结合有关课程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宣传活动;以“法制下乡”、“文化下乡”等活动为载体,通过乡村广播、文艺演出等方式,加强农村居民等重要群体的安全出行知识教育。
五、加强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建设,创造文明出行良好环境。充分发挥群众作为交通参与者的积极性,通过设立热线电话、手机短信平台等,畅通群众建言献策的渠道;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进行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电子监控系统等交通管理设施,防止因管理设施不完善诱发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