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8时30分,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方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不服行政行为案件,被告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明晓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来自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3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
本案由党组成员贺松玉担任审判长。庭审过程中,审判长贺松玉仔细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全面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认真组织法庭调查,仔细听取原、被告举证、质证意见,及时归纳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在贺松玉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和陈述。 作为被告的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明晓认真倾听了原告提出的诉求、起诉理由和质证意见等,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依法回应了原告诉求,并发表最后陈述意见,充分履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职责。整个庭审规范有序、程序严谨,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经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也体现了政府和行政机关的责任和担当,对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此次庭审邀请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3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旁听,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参与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开庭的整个过程,有利于发现行政机关执法中的问题短板,提高出庭应诉能力和水平,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