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民政局
扎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民生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全体需要格外关注、格外关心、格外关爱,完善帮扶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的精准性、科学性、规范性,使有限的补贴资金更公平、更有效地惠及困难和重度残疾人。方城县民政局按时足额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两项补贴资金社会化发放,扎实推进方城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民生工作顺利开展。
一、严把资格认定关
根据《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城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精神,严格对照残疾人两项补贴认定标准,对新增申请的,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初核、残联审核、民政审定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待审核批准后,方可予以享受补贴。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和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5元。这是我县自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以来,首次大幅提高两项补贴标准,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关心。
二、加强部门共享关
加强部门联动机制,不断与残联、人社、卫健委等部门对接和沟通,实现部门之间残疾人信息互通、共享,每月将残联残疾人数据、享受工伤保险数据、低保数据、特困数据、死亡数据与在册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进行比对,防止“漏补”、“错补”,实现动态施保,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提高补贴发放精准度,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三、规范动态更新关
依据全国两残补贴信息系统和每月调整调减等数据,进行补贴对象信息比对。严格把控补贴对象死亡或残疾证迁出、过期、冻结、注销的,残疾证等级变化的,困难程度变化的或者补贴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立即进行次月停发操作。同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对享受人员信息有变更的、退出的,及时在系统进行操作,确保线上、乡下人员信息、数量一致。
四、强化政策衔接关
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以叠加享受;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证有效期满后,重新办理残疾人证并提出补贴申请的,应于申请之月计发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在监服刑、低保或低保边缘政策享受状况变更、死亡等不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预于停发。
据统计2023年1到3月份,方城县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共29044人,发放资金665.0475万元。其中享受生活补贴16835人,发放资金385.23万元,享受护理补贴12209人,发放资金279.81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