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豫人社办〔2023〕74号)和《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规定,鲍亚、张充、刘金华、郭露露4人符合开业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77—65076789。
方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1.20
根据《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豫人社办〔2023〕74号)和《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规定,鲍亚、张充、刘金华、郭露露4人符合开业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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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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