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关于对县审计局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 有 效 性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2日 |
关于对县审计局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来源:
时间: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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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政〔2009〕63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审计局记集体三等功的
决 定
2008年,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五大突破”和建设“三个方城”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审计监督,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完成审计项目95个,超计划17个,审出违规资金13448万元,上缴财政2459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988万元,调账纠正资金10001万元。完成招商引资638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被评为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工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县审计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希望县审计局珍惜荣誉,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财务监督,为加快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方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表彰 记功 决定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主办: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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