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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领导职数11名;工勤人员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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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地方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计划。 (二)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卫生工作的各项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制订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三)依据卫生法律、规章和标准对社会公共卫生、劳动卫生、食品、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材行使监督职权,对重大疾病及医疗机构从业许可证制度。 (四)制订全县医学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新技术开发,推动医药科技为卫生事业发展服务。 (五)贯彻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结合方针,共同发展现代医药学和传统医药学。 (六)研究制订有关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制订全县初级卫生保建计划和疾病防治计划,进行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八)负责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 (九)负责卫生系统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及乡村医生培训教育工作。 (十)负责横向医药卫生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高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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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设置:
三、下属事业单位 方城县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 © copyright 2003.10 方城县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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