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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物价局


县物价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领导职数3名

一、主要职责

   县物价局是县政府管理全县物价工作得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执行上级物价主管部门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二)制订全县价格计划和价格改革方案,确定县级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范围、原则、方法,并组织实施。
(三)监测全县物价总水平变化动态,分析预测变化趋势,研究提出全县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
(四)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加强对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充实调控价格的经济手段。
(五)制定或调整县管的商品价格,收费标准及商品和收费的作价原则、办法,负责对放开的商品价格进行规范和引导,对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价格和收费,进行引导和监审。
(六)负责拟订地方性价格管理法规细则、规章办法,指导县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价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县的物价工作,协调处理价格争议,衔接本辖区内毗邻地区的价格。
(八)建立全县价格监督和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统计业务。
(九)组织并开展工农业产品价格及成本与收费情况调查工作,为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供价格成本资料和情况。
(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
(十一)负责赃物、公务作价和资产评估工作。
(十二)正旦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业务股 信息股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方城县物价检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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