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城之窗>>政府机构>>方城县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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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领导职数10名;工勤人员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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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责 县农业局是县政府主管农业、畜牧业、蚕业的职能部门。 (一)贯彻国家和上级农业、畜牧业、蚕业发展战略、方针,研究制订我县有关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主管产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主管产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产业间的综合平衡;根据审批权限负责主管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指导检查、监督农业区域开发工作。 (三)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宏观指导乡村集体组织的工作;参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 (四)参与研究制定全县“菜篮子计划”的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和协调实施工作。 (五)制订农业、畜牧、蚕业的科技、技术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宣传和绿色证书教育。 (六)制订农业、畜牧业、技术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宣传工作和绿色证书教育。 (七)制定农业、畜牧业、蚕业新品种的引进、示范、繁育、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种子管理。 (八)指导、协调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主管产业和化肥、农药等有关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农业、畜牧业、蚕业方面的行业标准的实施;依法负责绿色食品的标准认证及开发工作。 (十)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预测报及防治;主管植物检疫,负责农药药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畜禽疫病防治;主管动物检疫;负责兽药药政工作。 (十二)主管兽药械供应;按规定供应农用物资;会同有关部门分配计划内生产资料。 (十三)负责农业法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植物检疫条例》、《中国兽医卫生监督实施办法》、《兽药管理条例》、《农业承包管理条例》等农牧业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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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设置
三、下属事业单位 方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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