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城之窗>>政府机构>>方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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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层领导职数9名,工勤人员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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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责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管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部门。 (一)贯彻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计划;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与重大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等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全县有价证券发行计划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储备计划;作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及社会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外资金、银行信贷、非国有企业和个人资金及外资)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二)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组织研究制定地方产业政策实施细则及保证措施,并协调监督其实施。 (三)组织制定国土开发、利用、整治、保护、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搞好以工代赈工作,搞好全县生产力的合理布局。 (四)指导、促进全县市场体系的建设,组织制定全县市场建设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措施;监控全县物价总水平。 (五)搞好全县宏观经济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综合协调财政、信贷、物价、工资等经济扛杆,运用县直接掌握的物资、投资和主要商品储备等经济手段,并通过法规政策协调、信息指导、咨询服务等途径,保证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县住处市场的管理工作。 (六)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资金来源、资金投向,研究提出投资和建设领域的重大政策措施;考察论证、筛选、安排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审批需县内投资和银行垡的基本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实施及重点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和管理县各种投资资金的投身;对需上报国家、省、市审批的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与县经贸委进行会签。 (七)研究提出我县对外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和利用外资的战略及政策措施;审批或呈报利用国外贷款、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建设项目;组织协调招商引资和人才、技术等交流与合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人口、民政、劳动工资、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协调其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关系。 (九)组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部署地质储量勘察工作,贪污合理分配矿产资源;负责采矿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依据政策法规收取矿资源开采补偿费。 (十)承担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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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设置
三、下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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