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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财政收支,主管财政税收政策和财会制度,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 (一)负责编制全县财政收支计划、年终决算、审查核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的财政收支预决算;合理安排县直并指导乡镇的财政支出预算,加强乡镇财政建设,促进县乡各级财政收支平衡。 (二)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作用,积极筹集、引进、拆借、融通各项财政性资金发挥完善和巩固财政信用,支持全县工商企业的重点项目和技改项目,大力培植财源,提高工商企业的总体效益,逐步改善财政收入的结构,不断提高财政收入的质量。 (三)加强财源建设,负责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落实考核国有工商企业和乡镇的财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制订兑现奖惩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结构逐步调整和稳步增长。 (四)配合税务部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的同时,抓好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宣传执行农业税收政策,加强行政性收费管理和罚没收入的清理入库工作,保证财政收入任务的足额完成。 (五)做好工商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扭亏为盈工作,发挥财政驻厂员作用,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分析企业单位的各项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审查核定年度财务决算,抓好信息系统建设,为上级和县委、政府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资料。 (六)负责搞好预算外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加强票据管理,有效控制预算外基建规模,控制集团消费,抑制通货膨胀,逐步建立综合财政预算。 (七)加强财政监察监督,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税收财务大检查,及时查处各种违犯财经纪律的问题。 (八)负责全县国债推销兑付工作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分配计划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过快增长。 (九)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负责实施全县会计工作的各种地方法规、制度,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市场经济需求,指导和监督会计中介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组织全县会计专业技术培训和中华会计函授站的教学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行业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财务税收大检查,对违犯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处理。 (十)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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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设置:
三、下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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