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31
方城县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切实做好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以下简称“迎评”)筹备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准备工作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政府主导、以县为主、统筹城乡、区域推进”的原则,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师资力量均衡配置为重点,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差距,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变。
二、评估标准
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 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豫教督导〔2012〕1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宛政〔2013〕45号)等文件要求,每县必须达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指标,随机接受并通过教育部专家组对县域内基本均衡情况的实地核查验收。
三、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发动阶段(2020年8月)
1.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学校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有序开展“迎评”各项准备工作。
2.专题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学校要组织本单位人员吃透上级精神,提升政治站位,明晰评估标准,对表对标,深查细照,切实增强“迎评”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8月—2020年9月)
1.抓好问题整改。针对南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县2020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市级复核的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全面整改落实。同时,要举一反三,对照评估认定标准,认真分析研判,对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帐,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2.做好整改提升。各单位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围绕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保证整改实效,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工作大提升,确保各项工作达到评估认定标准。
3.完善档案资料。教体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档案建设基本要求>的通知》(教基一〔2013〕8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收集整理相资料,确保达到规范要求。
(三)评估认定阶段(2020年10月)
接受国家评估认定。
四、工作要求
1.提升站位。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实现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教育强县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教育均衡发展迎评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相关班子成员是配合责任人。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建立工作台帐,切实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2.密切协作。各单位要把这次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详见附件),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指导,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3.强化督导。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评工作作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评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影响工作大局的,严格追究单位、人员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