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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事项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22

服务对象:1、个人创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乡参加新农保的人员男女劳动年龄上限均应按照新农保享受待遇规定的60岁执行,接近办理退休手续一年内领取养老保险金的申请人不再受理申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符合中央、省财政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2年政府贴息(免息)。

2、合伙创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并具备创业条件的人员合伙创业,且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合伙协议。合伙创业贷款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3、组织创业:组织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并签订 1 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经济实体。组织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 150万元,2年政府贴息(免息)。

4、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5%(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是指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最高为300万元, 2年政府部分贴息。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符合文件申请条件,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可进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条件:1.个人创业:(1)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承诺书,下同)、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2)申请人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种养殖承诺书等经营证明原件;(3)反担保相关材料(符合免反担保的可不提供,下同);(4)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2.合伙创业:(1)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2)合伙企业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3)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合伙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原件;

(4)反担保相关材料;(5)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3.组织创业:(1)组织创业经济实体负责人的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2)组织创业人员符合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原件;(3)在职职工花名册原件;(4)一年内与组织起来创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书原件;(5)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原件;(6)反担保相关材料;(7)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4.小微企业:(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2)企业章程等相关材料原件;(3)经营项目情况材料:营业执照(含民办非企业证照)、需要准入的许可证等原件;(4)企业吸纳就业情况材料:一年内与吸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在职职工花名册等原件;(5)反担保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标识为就业困难的人员。

3、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持有《残疾证》、《刑满释放人员》证明或《就业创业证》。

4、复员转业退役士兵:持有《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持有《转业军人证书》和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介绍信。

5、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持有高校毕业证的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提供相应身份证明材料)。高校毕业学年的毕业生要进行个人承诺。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化解钢铁、煤炭、煤电等产能过剩行业工作中涉及企业的分流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要进行个人承诺。

7、返乡创业农民工: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返乡创业农民工要进行个人承诺。

8、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住址在乡镇以下农村。

9、网络商户:持有网络经营的营业执照,且稳定经营、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

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贫困劳动力。

申请条件:(一)申请人:个人创业(包含合伙创业、组织创业)申请人及其配偶无不良贷款记录,应满足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 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偿还贷款。

(二)反担保人:

1、征信为禁入类的不能进行担保;

2、反担保人不能重复担保,公积金担保除外;

3、除车贷、公积金贷款之外,反担保人有超过20万元以上商业贷款的不能进行担保,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可以进行担保。

三、营业执照要求: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例如建筑业、娱乐业和广告业等)。

四、反担保方式:1、人员担保: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在职行政事业单位及国企工作人员;

2、房产抵押:手续齐全、且属国有土地性质的房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要求按房产评估金额的50%—70%进行抵押。

办理流程及办理地点:1.申请。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受理平台(手机 APP)实名注册、提交完善贷款资料;2、线下申请:申请人到方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头63号创业担保贷款窗口、各乡镇(街道)人社所、邮储银行、方城县凤裕村镇银行递交完善贷款资料。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通知

办理地点: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咨询电话: 6729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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