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

方城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2-10-08

方城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方城县委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方文【2010】21号)精神,设置方城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的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搞好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话动的检查、监督;负责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四)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搞好全县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方城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方城境内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搞好全县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

(九)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公安派出所治安保卫工作。      

    (十)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二)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毒品案件的侦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警令部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政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审核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承担调查研究工作及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系统机要、档案管理、统计和保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接待、电子政务工作。

    (二)政治处

    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纪律作风建设及警衔的日常管理和干警的教育培训、奖励工作;负责宣传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公安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党务、干部任免、劳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优抚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及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机关党委

    对全局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干部职工的意见,维护干部职工的正当权益;加强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组织建设;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领导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领导局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

 (四)装备财务科

    制定全县公安装备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被装的计划和发放工作,分配装备物资;负责申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和其它专项拨款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行政事务管理科

    负责机关基本建设、安全保卫、卫生绿化、机关警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民警食堂管理、机关会议室管理、办公楼及家属院的管理与修缮及重大警务活动后勤保障等工作。

    (六)科技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科技立项和技术推广,指导全县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负责金盾工程管理工作。

    (七)控告申诉科(信访科)

    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接受、转送、交办信访事项;承担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对全局控告、申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八)出入境与处国人事务管理科

    负责对持普通护照外国人和本县公民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管理等工作,参与处理来方城外国人违章、违法等问题,组织对人员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工作。

    (九)警卫科

    负责全县警卫工作,组织实施上级首长、重要外宾来方城县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大型集会、重大节日等安全警卫工作。

    (十)法制室

    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承担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十一)户政科

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和人口统计,指导公安派出所的户政业务工作。

(十二)行政审批科

“负责组织协调‘放管服效’改革相关工作;负责驻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部门职能调整动态修订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和权力事项流程图的拟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已申请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审核审批和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

三、下属实战单位

    (一)治安警察大队

    负责拟订全县治安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建设;依法管理民用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查出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和由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公安机关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参与重大事件、重大事故处置,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保安服务公司的业务与建设。   

   (二)巡特警大队

    负责城区及边沿结合部“110”报警服务的先期处置工作;负责城区主干道街道的三级防控网络巡逻;负责全县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三)刑事警察大队

    负责对由刑侦部门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提高对刑事犯罪情报信息的收集反馈和应用能力,及时提出加强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措施,指导帮助各责任区刑警队刑侦工作的有效开展。负责反恐怖及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四)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安全宣传教育、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考核与发证发牌等工作,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处理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五)监所管理大队

    负责指导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安全防范及深挖犯罪等工作。

   (六)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七)经济案件侦察大队

负责全县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对金融、涉税、农村经济管理、内部单位等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和起诉工作。

   (八)禁毒大队

负责掌握毒品犯罪活动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九)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组织开展对网络信息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专门任务。

   (十)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承担保障全县公安机关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工作。

   (十一)派出所机构

全县16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共设20个公安派出所,凤瑞派出所、独树派出所、赵河派出所、博望派出所、小史店派出所、广阳派出所、释之派出所、杨楼派出所、古庄店派出所、券桥派出所、二郎庙派出所、杨集派出所、清河派出所、柳河派出所、四里店派出所、拐河派出所、袁店派出所、三贤山派出所、广安派出所、赭阳派出所。


主办:方城县宣传网络管理中心 地址:方城县凤瑞路266号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4113220001 备案号:豫ICP备2021023589号-1 豫公网安备 41132202000006号

邮编:473200   举报电话: 0377-67266959      举报邮箱:fcxgov@126.com